第七章:Real Property Law (地产法律)
地产法律(Real Estate Law)即为执照法律(Licensing Law)。
1. 须持执照的活动 (Activities that require a license)
如果某人期望得到报酬(expectation of compensation),则在以下活动中需要执照(通常指Broker License):
- 房地产销售:代理买家或卖家进行买卖。
- 租赁:代理房东出租或房客找房。
- 贷款:为屋主借贷或为银行找借款人。
- 房地产销售合同:安排Real Property Sales Contract。
- 集资 (Syndicate):成⽴房地产集资并收取佣金。
- 本票买卖:一年内经营超过8笔Promissory Note的买卖。
- Salesperson License:须受Broker的监督和控制 (control and supervision),不能独立操作。必须与Broker签订书面协议 (written agreement)。
- 例外情况 (Exceptions):
- 委托代理人 (Attorney in Fact):在没有期望任何报酬的情况下,可代表朋友或他人办事。
- 律师 (Attorney at Law):在交易中准备法律文件。
2. 房产局与局长 (DRE & Commissioner)
- 专员 (Commissioner) 的职责:
- 调查投诉 (Investigate Complain)。
- 管制细分土地销售 (Regulate sale of subdivision):审批五个单位以上的开发计划。
- 筛选和审核申请人 (Screening and qualifying applicants)。
- 执行执照法 (Enforce Real Estate Law/Licensing Law)。
- 规则与条例:其制定的规则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Same force and effect as law)。
- 提前收费禁令:在贷款修改 (Loan Modification) 服务中,不允许提前收费 (No advance fees)。即服务未完成前,不能先收钱。若需收取提前费用,必须提前10天将合同、宣传资料等提交给房产局审核。
3. 执照状态 (License Status)
- 限制执照 (Restricted License):对执照施加限制,例如限制其不得从事物业管理。
- 暂停执照 (Suspended License):暂时吊销执照,期满后可恢复。
- 取消执照 (Cancel License):例如Salesperson被Broker解雇、辞职或Broker死亡,执照自动取消。
- 撤销执照 (Revoked License):永久性地被吊销执照(Permanent Loss)。通常发生在严重违规行为(如诈骗)。
- 听证会:若要永久撤销执照,房产局必须给予被指控人听证会的机会。
- Broker对Salesperson的责任:若Broker因Salesperson违反执照法而将其解雇,Broker必须向Commissioner提交一份书面声明 (Written Statement),描述其违规行为。
4. 执照违规行为 (Violations)
- 虚假陈述/欺诈 (Misrepresentation / Fraud):未能向委托人披露重大事实 (Material Facts)(如房屋白蚁、地基问题、过去三年内有人死亡)。
- 双重代理 (Divided Agency / Dual Agency):在同一交易中代表多方,但未向各方披露并获得同意。违规后果:可能丢失佣金 (Loss Commission)。
- 资金混同 (Commingling):将委托人(Principal)的资金与Broker的个人资金混合存放在一起。
- 信托账户:Broker必须开设信托账户(Trust Account)存放客户资金。
- 挪用资金 (Conversion / Misappropriation):挪用客户的钱。这是比资金混同更严重的违规。
- 确定终止日期 (Definite Termination Date):独家委托书(Exclusive Listing)必须有肯定的固定终止日期。
- 秘密利润 (Secret Profit):代理人在交易中赚取秘密的额外利润,而委托人不知情。
- 相关概念:人头买家 (Dummy Buyer) 和双重托管 (Double Escrow)。
- 附选择权的委托 (Listing with an Option):代理人在使用选择权购买该房产之前,必须全面披露所有重大事实(包括利润),并得到委托人的同意。
- 虚假广告 (False Advertising):在广告中对资格或会员身份进行不诚实的陈述(如声称拥有博士学位或某组织会员)。
- 滥用商品名称 (Misuse of Trade Name):例如,Realtor 是注册商标,只有NAR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Realtors) 会员才能使用。
- 诱导恐慌性抛售 (Inducement to Panic Selling / Blockbusting):在社区散播谣言(通常带歧视色彩)促使居民恐慌性卖房,以获取委托书。关键词:色盲 (Color Blind)。
- 所有权披露 (Ownership Disclosure):如果代理人对所售房产有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权利益(如在公司中占有股份,或房产在其配偶名下),必须向潜在买家披露。
- 未及时交付合同副本 (Failure to deliver copy of contract):在合同签字时 (at the time it is signed),必须当场给予当事人一份副本。
- 盲目广告 (Blind Advertising):代理人以非当事人身份登广告时,未在广告中表明自己是代理人(如未写DRE执照号码或Agent身份)。
- 未能保留记录 (Failure to Retain Records):Broker有责任保留所有交易文件至少3年。
- 收取介绍费:代理人不能从房地产交易相关公司(如产权保险公司、白蚁公司、Escrow公司)处收取介绍费。
5. 房地产复原基金 (Real Estate Recovery Fund)
- 目的:当持照经纪人诈骗消费者,且消费者通过法院获得判决书后,仍无法从经纪人处收到赔偿时,可向DRE申请索赔。
- 索赔上限:
- 单个交易:每个申索人最多索赔 $50,000。但单个交易中,所有申索人的索赔总额不能超过$50,000。
- 终身上限:每个经纪人名下基金的终身最高索赔额为 $250,000。
6. 继续教育与信托资金 (Continuing Education & Trust Funds)
- 继续教育 (Continuing Education):执照每4年更新一次。更新前必须完成45小时的继续教育课程。
- 信托资金 (Trust Funds):Broker或Salesperson代表委托人收到的金钱或有价值的物品。包括未兑现的支票和预缴费(Advance Fee)。
- 处理时限:收到的信托资金必须在3个工作日之内处理(例如交给客户或存入信托账户)。
- 取款人 (Withdrawals):只有三类人可以从信托账户开支票:Broker雇佣的Salesperson(需授权)、有执照的Broker公司高管、Broker提供担保(Bonded)的无执照员工。
- 银行调节 (Reconciliation):信托账户必须每月至少一次进行调节。
- 多余款项:如果调节后发现有来路不明的多余款项,应先保留在信托账户中,然后努力寻找其主人。
7. 活动屋 (Mobilehomes)
- 房地产执照允许出售活动屋,但前提是该活动屋必须停在活动屋公园 (Mobilehome Park) 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