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友《从零开始》加州地产执照考试视频课程分章节笔记整理 (8)

第八章:Contract (合同) Part 1

1. 合同类型定义 (Contract Definitions)

合同类型定义 (Characteristics)
明示合同 (Express Contract)双方通过口头或书面文字表达条款和意图。
默示合同 (Implied Contract)双方通过行动和行为而非文字达成协议。房地产交易中很少使用。
双边合同 (Bilateral Contract)一方的承诺用来交换另一方的承诺(如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付款承诺与卖方的产权转让承诺)。
单边合同 (Unilateral Contract)一方对另一方作出承诺,但接收承诺的一方没有义务履行
未履行合同 (Executory Contract)仍有一方或双方有剩余工作或条件尚未履行。
已履行合同 (Executed Contract)双方应该履行的条件都已完成。Escrow关闭时合同即转变为Executed Contract。
无效合同 (Void Contract)从未有过且永远不会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 (Voidable Contract)单方面可撤销的合同,例如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
有效合同 (Valid Contract)具有约束力且可执行的合同。
非法合同 (Illegal Contract)违反法律的合同(如为避税而低报售价)。
不可执行合同 (Unenforceable Contract)无法被强制要求履行的合同。

2. 合同的四个基本要素 (Essential Elements of Contract)

一个有效的合同必须包含四个要素:

  1. 合格的当事人 (Capable Parties / Competent)
    • 必须符合法定年龄(18岁以上)。
    • 必须具备清晰的理解能力(Personal Sound Mind)。
  2. 合法的目的 (Lawful Object)
    • 合同必须有合法的目的,例如无照Broker签订的佣金合同就缺乏Lawful Object。
  3. 相互同意 (Mutual Consent / Genuine Assent)
    • 指双方心甘情愿、有进入合同的意愿。
    • 意愿可能被取消的情况
      • 实际欺诈 (Actual Fraud):隐瞒或做出不诚实的陈述,导致对方进入合同。
      • 暴力威胁 (Menace):身体伤害的威胁。
      • 胁迫 (Duress):例如经济胁迫。
      • 不当影响 (Undue Influence):利用信任关系施加影响,导致当事人并非心甘情愿签署文件。
  4. 充分的对价 (Sufficient Consideration)
    • 对价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放弃某种权利(如放弃结婚的权利)。

3. 要约与承诺 (Offer & Acceptance)

  • 要约 (Offer)
    • 必须是明确且肯定的 (Definite and Certain)(如明确的房产描述和价格)。
  • 承诺 (Acceptance)
    • 必须是绝对且无条件的 (Absolute and Unqualified)。如果更改要约中的任何条件,即使是小部分,都会形成反要约 (Counter Offer)
    •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限制内 (within time limits specified) 接受。若要约没有期限,则法定给予一个合理的时间。
    • 必须表达或传达 (Expressed or Communicated) 给要约方才能生效。
    • 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传达(In the manner specified)。
  • 要约的终止 (Termination of Offer):
    1. 时间失效 (Lapse of time):要约的有效时间已过。
    2. 撤回 (Revocation):要约方可随时撤回要约,即使在有效期内。
    3. 被拒绝 (Rejection of Offeree):要约一旦被拒绝即终止,不能再改变主意接受。
    4. 死亡或精神失常 (Death or Insanity):在要约被接受前,任何一方的死亡或精神失常将终止要约。
    • 注意: 一旦合同被接受,任何一方的死亡或精神失常不会终止合同。

4. 其他合同法律原则

  • 欺诈法 (Statute of Frauds):规定某些合同必须是书面的才有效:
    • 一年以上的房地产租赁(无论是住宅还是商业)。
    • 房地产买卖(Sale of Real Property)。
    • 例外: Broker与Broker之间分享佣金的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不受此法约束。
  • 诉讼时效 (Statute of Limitations):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
    • 侵犯土地 (Trespass / Encroachment):追诉期为3年
    • 判决书 (Judgment):有效期为10年
  • 合同解释 (Interpretation of Contracts):
    1. 书面合同优于口头谈判:书面部分取代所有先前的谈判和协议。
    2. 手写或打印部分优于印刷部分:后来起草或手写的条件,如果与标准印刷合同冲突,以附加条款(附录)为主。
  • 合同更新/替代 (Novation)用新的合同取代旧的合同(或用新的条件取代旧的条件)。
  • 约定损害赔偿 (Liquidated Damage Agreements):双方事先约定违约时的赔偿金额(通常是定金Deposit)。在住宅交易中,卖方没收的定金不能超过售价的3%
  • 强制履行 (Specific Performance):买方到法院起诉,强制卖方履行合同,出售房产。
  • 统一电子交易法 (Uniform Electronic Transactions Act, UETA):电子签名要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同意使用电子签名。